芒格曾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一家杰出的石化公司:布劳恩公司。


查理·芒格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著名的石化公司:布劳恩公司。


该公司的创始人布劳恩要求公司内所有的交流必须遵守“五何”原则——你必须说明何人因何故在何时做了何事。如果你在布劳恩公司里面写一封信或指示某人去做某事,但没有告诉他原因,那么你很可能会被解雇。实际上,你只要犯两次这种错误,就会被解雇。


这个规则让我很受触动,并让我想起昨天公司召开的一次项目复盘会议。缘由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客户在POC测试期间因为对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不够满意,而决定中止测试和合作。项目经理、销售人员和运营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,组织了这次会议。


会上,销售人员极力证明问题出在项目和运营人员身上。


“我已经发了邮件说明你需要帮我做这件事。”销售如此责怪运营。

“我承认确实没有太上心。事情实在太多,而且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具体说明此事。我直到昨天才知道客户的规模是这么大(足以填补年度销售KPI)。” 运营如此回应。

“无论何时何地,难道邮件不是最具有权威效应的形式吗?”销售继续反问。


当然现在的争论远远不止于此。但如果要我来做判断的话,我认为销售人员犯的错误要大于运营人员。


如果非要找一个理论依据的话,我想布劳恩的这个规则就很完美。对于这样一个创业公司,每个项目都需要在各个部门争取资源,从而争取优先级。如何争取?就是要说明为什么对方要优先处理自己的事情。


而且,我认为邮件确实具有最强的权威效力。但从效率角度,邮件并非最佳选择。如果从重要和紧急两个维度来看,那么常规认为“重要不紧急”的事情才会采用邮件形式。而在日常工作安排及沟通中,首先应该采用微信、电话等即时沟通形式,交待清楚之后再以邮件作为补充。如果一开始便以邮件作为最初及最终的沟通形态,只能认为发起方的沟通诚意不够,甚至不懂沟通。


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彼此体谅。但对于职场沟通来讲,一定要分清楚普遍认知下的不同沟通形式承担的职责。不要企图使用邮件造成的压力感。任何时候,恰如其份的沟通才是最重要的。